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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来源: |  时间:2018/12/12 13:30:26点击量:

为加强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水,防止发生各类水电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每个学生必须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关,坚决消灭长明灯、长流水的浪费现象,对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处罚。

二、学生宿舍水电网设施由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部统一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学生有责任保护水电表及其它水电器具完好,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

三、严禁使用1200瓦及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和无CCC认证的劣质小功率电器。对违规使用者一经发现除暂扣电器外,还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属学院。要求学院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处理。

四、学生宿舍内学生使用充电器、电脑等电器,必须与床铺、被褥等易燃物品保持50厘米以上距离,不准放在床铺上。

五、保卫处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共同对学生宿舍使用电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被暂扣大功率电器的同学于每学期放假前2天到宿管中心领回,并及时携带回家。

六、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或跨寝室联网,凡因超载用电而造成保险丝、设备等损坏,其修理费(含材料费)由该寝室承担,对违反本规定的寝室和个人,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属学院,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求其相应责任。

七、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日光灯、开关、插座等,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八、未经宿舍管理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电表箱,违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九、在停电期间,学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以防发生火灾。

十、学生宿舍水电管理的几点规定:                  

1、学生宿舍用水用电以寝室为单位定量包干使用,每人每月限额免费用水3度、用电3度。超量用水用电费用自付,其水电费价格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局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本寝室住宿同学分摊,由寝室长负责收齐,宿舍管理中心统一汇收,并上缴后勤服务公司财务室。每个寝室应及时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根据自来水公司、电力局有关规定处理。

2、学生宿舍晚上22点30分自觉熄灯,每星期的星期五、星期六晚上23点自觉熄灯。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