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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浙江外国语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民族特色餐厅合作经营询价公告
来源: |  时间:2023/06/21 14:11:17点击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浙江外国语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民族特色餐厅合作经营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ZWHQCG-23062101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一)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内容

单位

经营场地

经营时限

民族特色餐厅

1项

面积约120平方

2年  

四、采购需求

经营方式

1.中标人和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共同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中标人负责相关的原料采购、生产经营、财务结算等环节,自负盈亏。

2.民族餐厅房屋设施等基本条件由采购人投入(提供经营场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接口),改善性设施设备及装修等由中标人投入。

3.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管中标人的日常经营;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中标人协调校内关系,配合办理相关证件等。

4.店面的物资采购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由采购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经营范围及项目简介

1.经营场所:和畅园一楼北侧,面积约210平方米;

2.合作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

3.经营项目:民族特色餐厅;

4.营业时间:根据师生作息时间确定。

投标报价管理费控制要求

(一)学校按营业额收入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管理费报价保留至个位;

(二)公共费用

1.店面的水、电费用按中标人使用的数额据实收取;

2.中标人每年定额缴纳贰仟元,用于支付生活垃圾清运等物业费用,厨余垃圾清运费用根据政府部门收取的标准据实收取;

3.如有其他公共费用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书面协商分摊。

资金结算

1.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之前)。

2.水电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之前)。

3.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供货商、员工结算货款、工资,不得拖欠,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第三方结算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监督中标人的第三方支付,中标人发生违法欠薪、拖延货款结算超过3个月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托管协议并暂时扣押未结算营业款。

设备管理

1.采购人提供场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以资产移交单为准)供中标人使用,各收费终端由采购人提供购买渠道,中标人自行购买解决,其中一卡通消费机必须为卡码一体机。

2.中标人承诺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且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基本要求。装修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装修改造必须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线路管道,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时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合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终止合同后,中标人应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正常完好;设施设备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新;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装修投入不予补偿;中标人因经营所需购置的设施设备,可自行处理。

人员管理

1.中标人用工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政策法规执行,符合用工条件,中标人需要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等基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健康证、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并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中标人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和安全责任。

2.中标人自行提供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工伤等相关费用,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食宿问题。

3.中标人须对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并组织相应业务培训,员工上岗期间着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项目管理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处理。完善食品卫生监控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与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接受采购人和上级部门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经营期间的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

2.餐厅经营定位须符合民族特色餐厅的各项条件。杜绝一切非清真食品,绝对保证餐厅符合民族特色餐厅的要求。餐厅的操作人员及所有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是穆斯林人员。因乙方聘用非穆斯林员工引起师生不满等投诉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3.内部管理必须符合“五常法管理”要求,符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卫生A级餐厅”相关评估标准,并接受采购人考核。

4.合作经营期内,涉及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工作检查,中标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处理;合作经营期内,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中标人作为餐厅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门及采购人相关条例及规章制度,不准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消防部门的规定,如需进行燃气改造,必须报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并走相关审批程序;如实申报用电负荷及变动情况,严禁私拉电线,乱用大负荷用电设备,根据要求制定各类食品卫生等安全制度,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6.中标人应具备规范的采购渠道,购买的主辅材料必须索取相关合格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严禁中标人购买“三无”产品。

7.中标人必须开通校园一卡通支付功能或采购人认可的收款方式支付,严禁现金交易,严禁向师生销售各类会员卡、储值卡等,一旦发现中标人有违规交易行为,每次违规罚款五千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支付方式使用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应账户密码备案。

8.中标人不得在校园内存放危险品,实施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

9.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转租、转让、分租、转借或抵押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变更用途,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按违约处理。在经营期限内中标人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属经营困难需停业的,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违约。

10.中标人所经营的品种及定价必须报采购人核准,采购人审核后提前公布并明码销售。

11.总体营业时间必须保证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多项用餐服务,确保师生正常用餐。如需承接大型活动,则须提前与采购人报备。

12.中标人必须履行协议签订的期限,若中标人无故提前终止协议或由于无法履行协议要求,采购人责令其离场的,皆视作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做出相应赔偿。

13.中标人在经营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须在一周内全部撤离。

14.餐厅、操作间、餐厅的室外楼梯、走廊、扶手、门窗、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须自行安排人员保证上述区域内的卫生整洁,费用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15.中标人保证正点供餐,做到品种多样、量足质优、价格实惠。采购人将依据餐饮服务规范、考核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16.中标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时,中标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提前终止协议等。

其他

1.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等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赔偿。

2.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其他业务。


注: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五、特定条件:

(一)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可从事餐饮服务资格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获取询价文件:

(一)日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15—11:45,下午1:30—4:30

(二)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

(三)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4:30前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乐群楼206室

报价人应按规定将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4:30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和香园302会议室

九、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外国语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12642

十、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891654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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